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本书以自愿性环境协议和协商行政为研究对象, 通过自愿性环境协议与类型化行政行为环境行政合同的比较, 探讨其体系定位、法律性质、法律依据、法律效力、法律程序、法律救济等基本问题, 并对协商行政的产生背景、理论基础、体系定位、概念界定及其与相关概念的异同进行了论述, 在此基础上, 基于协商行政, 从主体与动机、行为与程序、制度与功能、实效与救济方面初步构建了自愿性环境协议的制度体系, 从而更好地回应环境行政实践的需要。摘要:有书目和有索引
附注提要
本书以自愿性环境协议和协商行政为研究对象, 通过自愿性环境协议与类型化行政行为环境行政合同的比较, 探讨其体系定位、法律性质、法律依据、法律效力、法律程序、法律救济等基本问题, 并对协商行政的产生背景、理论基础、体系定位、概念界定及其与相关概念的异同进行了论述, 在此基础上, 基于协商行政, 从主体与动机、行为与程序、制度与功能、实效与救济方面初步构建了自愿性环境协议的制度体系, 从而更好地回应环境行政实践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