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法系概览/(美) 约翰·H. 威格摩尔, John H. Wigmore, 何勤华, 李秀清, 郭光东
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本书将世界各国法律制度分成16个法系, 即古代埃及法、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法 (巴比伦法或楔形文字法) 、希伯来法、中华法、印度法、古希腊法、古罗马法、日本法、伊斯兰法、凯尔特法、斯拉夫法、日耳曼法、海事法、教会法、大陆法、英美法, 并对其发展演变的历程及其内在规律进行了系统的论述, 在多国法制史和比较法制史研究方面做出了可贵的探索, 开创了现代比较法学的学科体系。摘要:
附注提要
本书将世界各国法律制度分成16个法系, 即古代埃及法、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法 (巴比伦法或楔形文字法) 、希伯来法、中华法、印度法、古希腊法、古罗马法、日本法、伊斯兰法、凯尔特法、斯拉夫法、日耳曼法、海事法、教会法、大陆法、英美法, 并对其发展演变的历程及其内在规律进行了系统的论述, 在多国法制史和比较法制史研究方面做出了可贵的探索, 开创了现代比较法学的学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