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本书以《民法总则》第128条明确列举的特殊保护对象为核心, 围绕《民法总则》第109条所确立的人格尊严保护的一般性条款并结合现行法律体系内的其他具体法律规则, 来探讨自然人以及蕴含着生命可能的基因、胎儿等潜在者的权益保护的一般原则和特殊规则, 从而理顺现行法律体系中特殊群体民事权利保护的特殊规则与一般规则的规范关系, 为正在编纂中的民法典的相关具体规则的设计提供砖石材料, 并最终助益于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的人格尊严的充分实现。摘要:有书目
附注提要
本书以《民法总则》第128条明确列举的特殊保护对象为核心, 围绕《民法总则》第109条所确立的人格尊严保护的一般性条款并结合现行法律体系内的其他具体法律规则, 来探讨自然人以及蕴含着生命可能的基因、胎儿等潜在者的权益保护的一般原则和特殊规则, 从而理顺现行法律体系中特殊群体民事权利保护的特殊规则与一般规则的规范关系, 为正在编纂中的民法典的相关具体规则的设计提供砖石材料, 并最终助益于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的人格尊严的充分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