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本书是一本学术专著, 探讨我国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权问题。研究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权具有两个重要作用: 一是使诉讼具有经济性 ; 二是使惩罚犯罪、保护权利目的实现。然而我国被害人刑事损害赔偿权存在诸多漏洞, 同时最高法司法解释又限制了一部分被害人行使赔偿权的可能性, 如被害人几乎无对精神损害进行索赔的权利。本书从实证分析角度, 去验证限制被害人损害赔偿范围, 不仅没有维护被害人的物质损害赔偿权利, 同时还限制, 甚至否定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背离了刑事立法目的初衷, 超越了司法解释权能范围。因此, 要恢复刑事损害赔偿权的保障功能, 应以实证分析为基础, 通过比较法梳理值得借鉴的域外经验, 恢复刑事损害赔偿的能力功能, 对其在规范层面重新定位。摘要:有书目 (第136-147页)
附注提要
本书是一本学术专著, 探讨我国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权问题。研究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权具有两个重要作用: 一是使诉讼具有经济性 ; 二是使惩罚犯罪、保护权利目的实现。然而我国被害人刑事损害赔偿权存在诸多漏洞, 同时最高法司法解释又限制了一部分被害人行使赔偿权的可能性, 如被害人几乎无对精神损害进行索赔的权利。本书从实证分析角度, 去验证限制被害人损害赔偿范围, 不仅没有维护被害人的物质损害赔偿权利, 同时还限制, 甚至否定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背离了刑事立法目的初衷, 超越了司法解释权能范围。因此, 要恢复刑事损害赔偿权的保障功能, 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