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提要
本书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规划课题成果, 主要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 一是从理论方面对法治视野下的“枫桥经验”进行研究, 主要研究毛泽东政法思想与“枫桥经验”的诞生及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理论与“枫桥经验”基层矛盾的化解、习近平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论述的法治之维、法的“大传统”与“小传统”相结合视野下的“枫桥经验”、法治视野下的地方性知识与“枫桥经验”等内容。二是对“枫桥经验”法治化的主要主体, 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派驻检察室”、“枫桥式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