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本书密切结合我国物权法的理论与实践,并在借鉴国外物权立法先进经验与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未来物权立法的体系、基本原则以及物权法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详尽的研究。本书作者认为,我国物权立法不应当采纳物权行为理论,而是应当区分公信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我国物权立法应对国家田田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等各种类型的所有权分别做出规定。同时,本书作者对我国用益物权的内容和体系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分析,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用益物权体系。摘要:有书目 (第654-660页)
附注提要
本书密切结合我国物权法的理论与实践,并在借鉴国外物权立法先进经验与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未来物权立法的体系、基本原则以及物权法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详尽的研究。本书作者认为,我国物权立法不应当采纳物权行为理论,而是应当区分公信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我国物权立法应对国家田田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等各种类型的所有权分别做出规定。同时,本书作者对我国用益物权的内容和体系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分析,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用益物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