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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刑事证据制度研究/杨晓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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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置3:本文除导论和结论外, 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提炼了中国传统司法基本理念, 即“慎”“中”“平”“权”。第二部分为中国传统证据制度演变。早在先秦时期神判法便渐渐淡出历史舞台, 取而代之的是据证断罪; 秦汉时期刑事证据制度开始确立; 至唐宋朝, 刑事证据制度日臻成熟; 届至封建社会末期的明清, 刑事证据制度处于发展变化时期。第三部分为明清刑事证据类型。明清时期刑事证据较之前朝并没有新类型出现, 仍是口供、物证、勘验结论等基本样式。
  • 摘要:有书目 (第261-273页)
  • 附注提要
    本文除导论和结论外, 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提炼了中国传统司法基本理念, 即“慎”“中”“平”“权”。第二部分为中国传统证据制度演变。早在先秦时期神判法便渐渐淡出历史舞台, 取而代之的是据证断罪; 秦汉时期刑事证据制度开始确立; 至唐宋朝, 刑事证据制度日臻成熟; 届至封建社会末期的明清, 刑事证据制度处于发展变化时期。第三部分为明清刑事证据类型。明清时期刑事证据较之前朝并没有新类型出现, 仍是口供、物证、勘验结论等基本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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