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强调普法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从传统的政府司法行政机关主导逐渐转变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自觉参与, 从重视普法工作中的数量指标转而关注普法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充分发挥每一个普法参与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努力形成稳定可靠的全民尊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要在制度上得到贯彻落实, 必须依托各项具体的制度措施, 其中, 实现领导体制的集中化, 从法治的意义上来理解和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和内容, 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 建立完善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等等都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意义上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 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