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提要
在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 政府职能转变显然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新中国成立以后, 政府的职能形态进行了两次转移, 第一次转移是以政治职能为中心向以经济为中心的转移, 政府职能虽然整合政治和社会职能, 但职能模式取向于经济建设型政府; 第二次职能转移是以经济职能为中心向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中心的转移, 这次转移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相较于前两次政府职能转变, 十八大以来的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 无论在广度和深度, 还是在定位和措施等方面都有了前所未有的突破。此次政府职能转变, 从广度上来说, 既涉及政府、市场和社会的横向关系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