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2011年刑法修正案 (八) 规定了死缓限制减刑制度, 为我国所独创。死缓限制减刑可认为是一种刑罚制度, 属于“生刑”, 介于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间。该制度在司法上的落实对于减少我国死刑立即执行的数量, 满足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报应观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全面解读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实然和应然, 本书采用从规范到价值、从立法到司法、从理论到实践、从个案到类案的研究视角, 全面探析了死缓限制减刑的立法肇始、基本属性、价值蕴涵、适用条件、司法裁量等核心内容, 这对司法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死缓限制减刑制度大有裨益, 对科研人员进一步窥视死缓限制制度的发展趋势有所帮助。摘要:有书目 (第293-307页)
附注提要
2011年刑法修正案 (八) 规定了死缓限制减刑制度, 为我国所独创。死缓限制减刑可认为是一种刑罚制度, 属于“生刑”, 介于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间。该制度在司法上的落实对于减少我国死刑立即执行的数量, 满足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报应观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全面解读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实然和应然, 本书采用从规范到价值、从立法到司法、从理论到实践、从个案到类案的研究视角, 全面探析了死缓限制减刑的立法肇始、基本属性、价值蕴涵、适用条件、司法裁量等核心内容, 这对司法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死缓限制减刑制度大有裨益, 对科研人员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