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本书以广义的先合同责任为研究对象, 梳理了先合同责任概念的历史源流, 在既有的界定先合同责任概念的学说基础之上, 将先合同责任定义为缔约之际因一方当事人违反诚信原则的不当行为而产生的责任的统称, 涵盖了合同有效成立之前所有的责任制度。本书主要运用比较法, 透过观察域外德国、法国、英国、美国和以色列等国的先合同责任制度的理论和实践, 以先合同责任的基础、定位、成立和范围四个指标, 归纳出域外典型国家的先合同责任的规范模式以及先进的经验, 得出可供解决我国现行法先合同责任存在问题的参考解决方案。最后主张我国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 将诚信义务具体化于当事人缔约阶段, 建构起不同于传统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独立的先合同责任制度。摘要:有书目 (第153-1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