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本书共分十章, 以古代东方国家, 以色列、巴比伦、腓列基、埃及、印度、古希腊、罗马以及西欧中世纪诸国的社会发展为线索, 概述了人类法的早期发展形态, 以及中世纪西欧诸国的法律发展状况, 尤其是罗马民法与教会法、条顿族普通法之间的冲突与融合, 罗马民法的演变及与英美普通法的关系, 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冲突与融合等, 从而论证法律的起源、性质及与自然法的关系。摘要:
附注提要
本书共分十章, 以古代东方国家, 以色列、巴比伦、腓列基、埃及、印度、古希腊、罗马以及西欧中世纪诸国的社会发展为线索, 概述了人类法的早期发展形态, 以及中世纪西欧诸国的法律发展状况, 尤其是罗马民法与教会法、条顿族普通法之间的冲突与融合, 罗马民法的演变及与英美普通法的关系, 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冲突与融合等, 从而论证法律的起源、性质及与自然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