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朱新力设置3:本书作者根据大陆法系行政法学的通说性体系,将行政法基础理论的板块分为对象论、原则论、主体论、行为论、程序论、救济论、体系论等,并认为新行政法理念的渗入,将使上述各板块发生化学反应,提出并论证了以“合法性”和“最佳性”二维结构为内核的新行政法理念及其认识路径,在国内首次以新行政法的观点、立场和方法对行政法总论各基础板块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分别提出了具备一定创新性的学术方向与观点,从而勾画出我们所理解的“新行政法”基本图谱。摘要:有书目
附注提要
本书作者根据大陆法系行政法学的通说性体系,将行政法基础理论的板块分为对象论、原则论、主体论、行为论、程序论、救济论、体系论等,并认为新行政法理念的渗入,将使上述各板块发生化学反应,提出并论证了以“合法性”和“最佳性”二维结构为内核的新行政法理念及其认识路径,在国内首次以新行政法的观点、立场和方法对行政法总论各基础板块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分别提出了具备一定创新性的学术方向与观点,从而勾画出我们所理解的“新行政法”基本图谱。